新榮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機構職能
新榮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各類會議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公文。辦理中共中央、國務院及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門,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屬各部門,區委及區直屬各部門發送區政府的各類公文。指導全區政府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督促檢查區政府部門和各鄉鎮對區政府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六)對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組織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為區政府決策提供服務。
(七)負責全區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采編及報送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接政府熱線的辦理。
(八)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九)承擔區政府門戶網站的管理、信息審核發布及網絡與情研判、處置等相關工作。組織辦理大同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管理中心、大同市行政投訴熱線轉辦事項。
(十)統籌協調全區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承擔區政府辦公室電子政務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外事工作、臺港澳事務和區政府駐外聯絡處的管理工作。承擔區委對臺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二)統一刻制、頒發區政府各委、局、辦的印章。
(十三)負責全區金融監督、協調、服務工作相關事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區政府辦公室要全面加強黨的領導,不斷提升參謀助手和綜合協調能力,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強化承上啟下、協調左右、聯系內外的樞紐作用。加強和完善對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政務服務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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