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大同市新榮區能源局
負責人:李亮
辦公電話:0352-3156200
辦公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辦公地址:大同市新榮區府西街應急管理局大樓三層
李亮,黨組書記、局長,負責綜合辦、能源綜合股、財務工作。
王世民,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黨建、紀檢、信訪、煤電油氣股的工作。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檔案、機要、印鑒、接待、保密、信訪、維穩、保衛、政務督查、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報送、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承擔局重要文稿組織起草等工作。負責對外宣傳、新聞發布和網絡安全工作。擬訂黨組加強黨的領導有關制度并組織落實。負責黨組與區委的黨務聯系。承辦黨組會議,落實會議議定事項。承辦“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相關工作。承辦黨組理論學習。負責意識形態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負責機關干部管理、機構編制、考核等工作。承擔區委、區人民政府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對全區能源行業職業教育培訓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負責能源領域職稱評定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具有審批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牽頭組織聯審聯辦工作,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負責人:劉軍
聯系電話:17803528975
(二)能源綜合股。研究能源重大問題,組織起草能源發展和有關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牽頭負責能源改革相關工作。
負責規劃工作。承擔能源綜合業務,布局重大能源產業項目,推進全區能源結構戰略性調整。按區人民政府規定權限,負責審核煤炭、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煤礦安全改造項目的初審意見。參與探索建立煤炭開采及清潔高效利用境外產能合作基地。
負責全區新能源行業管理。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農村電網和農村能源發展,組織擬訂新能源、水能、生物質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行業標準。承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發展改革相關工作。
牽頭組織全區節能降耗工作,擬訂年度工作計劃和預期建議目標并推動實施。承擔全區能源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擬訂能源領域節能的相關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全區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監察工作,負責能源領域節能降耗的監察工作。制定全區能源消費總量建議控制目標。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
指導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工作。擬訂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的發展規劃。負責煤電的清潔生產工作。統籌推進能源領域信息化工作,牽頭負責能源領域綜合統計工作。監測全區能源運行情況,分析能源運行動態,協調能源運行中重大問題。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協調全區煤電油氣保障工作,參與能源產、運、銷、價的調節。
負責人:胡光耀
聯系電話:17535250567
(三)煤電油氣股。負責全區煤炭行業(煤礦安全除外)管理。落實煤炭開發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煤炭生產總量調控、產能置換和重組整合相關工作。負責全區煤礦、洗(選)煤廠產業布局、淘汰落后和初步設計、項目開工及聯合試運轉審批,并負責組織綜合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煤礦(含洗選煤廠)改擴建(含技術改造)審批。負責全區煤礦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承擔煤炭改革相關工作。
負責全區煤炭行業(煤礦安全除外)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全區煤礦、洗(選)煤廠的生產技術工作,貫徹落實相關生產技術規范、規程和標準。負責煤礦生產能力核定、煤礦生產能力登記公告管理等工作。指導全區煤炭質量管理。
負責全區電力行業管理。承擔電力運行協調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電力行業相關經濟技術政策。組織擬訂電力、電網等專項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電力行業淘汰落后、能力置換相關工作。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培育和管理電力市場,按照省、市統一部署,負責組織市場主體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負責全區電力電量綜合平衡預案和電力年度計劃編制及管理,配合省、市相關部門積極參與電力外送市場拓展。調控電力資源。監管電網調度。協調處理電力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負責全區石油、天然氣等行業管理。擬訂并組織實施石油、天然氣等行業相關標準、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石油、天然氣等綜合利用工作。
負責人:張文海
聯系電話:15935125520
機構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全區能源發展戰略、政策和發展規劃,起草有關能源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涉及能源發展的重大規劃、政策和投資項目管理等,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以聯席會議制度進行協調協商。
(二)負責全區能源行業管理。組織擬定全區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煉油等產業的相關標準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監測全區能源發展狀況、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四)牽頭組織全區節能降耗工作,擬訂年度工作計劃、預期建議目標并組織實施。承擔能源行業節能降耗和清潔生產。制定全區年度能源消費總量建議控制目標,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
(五)協調落實推進電力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電力運行管理。負責供電營業區的劃分、變更和《供電營業許可證》申請資料的審核上報工作。
(六)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農村電網和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七)負責能源領域科技進步、裝備和節能技術改造等相關工作,推廣應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