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國資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大同市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大同市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大同市新榮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本機關主要辦公場所進行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大同市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會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形式。

網上未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大同市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查閱信息資料。

查閱地點:大同市新榮區府西街政府大樓二樓

查閱時間:正常工作日

聯系電話:0352-3072535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后,本機關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變更后的20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按規定操作。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或本機關內設機構、下屬事業單位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負責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一)提出申請

1.填寫申請表

申請人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時,須填寫《大同市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國資局)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表,復制有效),并對申請材料和身份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聯系方式(包括聯系電話和通信地址);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2.提交申請表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交紙質版申請表及相關材料:

(1)當面提交:申請人可以到大同市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大同市新榮區府西街政府大樓二樓)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郵寄提交:

收件人:大同市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收件地址:大同市新榮區府西街政府大樓二樓

郵政編碼:037002

聯系電話:0352-3072535

申請人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事項。

(二)申請處理

本單位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申請,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單位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時間,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本單位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單位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本單位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需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辦理,并告知申請人。若遇《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特殊情況時,本單位無法在法定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本單位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其他處理。

(三)收費標準

本機關免費提供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監督和保障

申請人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新榮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進行舉報。

區級投訴受理地址:大同市新榮區府西街與綠苑南路交叉口西150米區政府大樓301室

受理時間:9:0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352-3072202

附件:大同市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國資局)信息公開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