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信息分類: 機構介紹
發布機構:
發布日期: 2025-04-21 15:31
標題: 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辦公時間、地址、電話、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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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辦公時間、地址、電話、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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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大同市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負責人:李強

辦公地點:大同市新榮區府西街政府大樓二樓

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節假日除外

辦公電話:0352-3072535

索 引 號:
信息分類: 機構介紹
發布機構:
發布日期: 2025-04-21 15:39
標題: 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領導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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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領導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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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強: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李天茂: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局辦公室、黨建、國資監管、信訪維穩等方面工作,具體分管黨辦、辦公室、國資股。

袁國華:局黨組成員協助局長分管經濟運行、投資規劃、工會、鄉村振興等方面工作,具體分管經濟運行股、投資規劃股、駐村工作隊。

索 引 號:
信息分類: 機構介紹
發布機構:
發布日期: 2025-04-21 15:11
標題: 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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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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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黨辦。負責經貿總支和工信局支部黨建具體工作。

分管負責人:李天茂

聯系電話:0352-3072535


(二)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黨組與區委的黨務聯系,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工作,做好黨組會議和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落實會議議定事項。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統戰和黨外知識分子工作,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承擔區國資局團委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察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政務信息、值守安全、建議提案、會務、接待、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的外事工作。

負責人:李天茂

聯系電話:0352-3072535


(三)工業經濟監測股。監測分析工業、小企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的綜合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服務企業體系建設,形成服務企業常態化機制。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緊急狀態下重要物資生產組織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工業和信息化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負責人:袁國華

聯系電話:0352-3072535


(四)投資與規劃股。負責統籌推進全區工業轉型升級重大項目和工業強基、公共服務平臺等重大工程。負責全區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工業園區、信息產業園區的宏觀指導、規劃發展、組織協調和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項目招投標及咨詢有關工作。

負責人:袁國華

聯系電話:0352-3072535


(五)國資股。根據新榮區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承擔監督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通過統計、稽核對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

負責人:李天茂

聯系電話:0352-3072535


(六)商務股。負責全區商務工作。包括監測、分析商貿企業發展態勢和市場運行情況,擬定全區商務貿易發展規劃,制定加油站設置規劃,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再生資源回收等的行業管理。負責對外貿進出口企業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推進全區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負責人:李天茂

聯系電話:0352-3072535


索 引 號:
信息分類: 機構介紹
發布機構:
發布日期: 2025-04-21 15:43
標題: 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機構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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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機構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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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根據中共大同市新榮區委、大同市新榮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大同市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新字〔2019〕24號)、《大同市新榮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字〔2024〕4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大同市新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區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對外加掛大同市新榮區商務局、大同市新榮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條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協調解決工業高質量發展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三)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四)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經濟運行中多種交通運輸方式的綜合協調。開展重要運行要素的保障協調。組織推進工業領域現代物流發展工作。

(五)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資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規定權限,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含煤炭類項目)的核準、備案。負責全區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工業園區、信息產業園區的宏觀指導、規劃發展、組織協調和綜合管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優化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全區有關國家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負責培育發展全區戰略性新興產業,承擔全區新材料、原材料、裝備制造、化學工業、消費品和電子信息等行業管理和產業促進工作。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工作。

(八)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負責建立服務企業常態化機制,統籌推進服務企業工作。

(九)統籌推進全區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協調工業領域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指導推進工業數字化、智能化、網絡化制造和應用。

(十)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經濟技術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根據新榮區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監督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通過統計、稽核對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組織實施。

(十三)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十四)通過法定程序對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并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十五)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六)貫徹執行全區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動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