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及省、市、區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渠道,結合人社工作實際,特編制《大同市新榮區人社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主動公開內容
本單位主動公開的信息范圍,詳見《區人社局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一)公開形式
本單位信息主動公開主要采取部門網站公開的形式。鼓勵采取圖片、圖表、漫畫、視頻等多樣化方式解讀,增強政策解讀的可視性和傳播力。
(二)公開時限
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或本機關內設機構、下屬事業單位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負責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一)提出申請
向本單位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大同市新榮區人社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依申請公開制度附件)。《申請表》可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在本機關網站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1、受理書面申請
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二)申請處理
本單位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申請,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單位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時間,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單位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本單位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答復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若遇《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特殊情況時,本單位無法在法定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本單位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其他處理。
(三)收費標準
本機關免費提供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大同市新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大同市新榮區人民政府四樓人社局辦公室
聯系電話:0352-3072142
(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大同市新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大同市新榮區人民政府四樓人社局辦公室
聯系電話:0352-3072142
四、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機關或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投訴、舉報,接受投訴舉報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